第47章 元素能量池,干涉分類法
當生命體的自我之“我”,真正主宰自身原始靈性的時候,生命體才算基本脫離了天地自然的基礎束縛。
在此基礎上,才有資格謀求超脫第一因的束縛,超脫一切規則,一切概念,一切存在。
在此過程中,掌握的一切超凡能力,基于其構筑的基礎要素,也存在位格高低之分。
譬如基于原始靈性,以及自我之我的思維意識,共同蘊生的各種不同的元素,以及由此衍生而來的元素超凡體系。
基于元素構筑起來的元素類超凡能力,其本質位格,就要遠低于直接基于原始靈性誕生的天賦異能。
譬如說,應學弟在時空泡中經歷紫耀元能洗禮之后,覺醒天賦異能電磁掌控,位格就要遠高于一般的雷元素超凡能力。
這種位格差異的直觀表現在于,九天可以基于電磁掌控,開發出諸多與雷元素相似甚至相同的超凡能力。
除此之外,應學弟還可以跳脫雷元素本身的限制,開發出諸多完全與雷元素不相關的超凡能力。
而修行元素登神體系,主修雷元素的超凡者,系統性塑造的各種類超凡能力,就很難做到這一點。
這里需要說明一點,《存在位格論》中的有關于超凡能力位格理論,本身并不直接表征強弱之別。
尤其是具體到智慧生命體之間的戰斗,涉及的因素遠遠不是單一的超凡能力位格高低就能決定的。
依然拿應學弟來舉例子,他的天賦異能電磁掌控,位格雖然要比修行元素登神體系的雷元素修行者塑造的系統性超凡能力高。
可他和一個D級雷元素超凡者戰斗,獲勝的概率雖然比較大,但勝負并不會簡單的一面倒。
當然,超凡能力與天賦異能的位格依然是越高越好。
位格越高,就意味著天賦異能所觸及的領域,規則,概念,越深入越底層,對宇宙萬事萬物的變動影響越強大。
關于變動影響這一點,可以用制造一團火焰來說明。
對于一個沒有掌握任何超凡能力的凡胎生命體而言。
想要升起一團火焰,必須得靠引火源,助燃劑,可燃物這三要素。
而對于一個主修元素登神體系,掌握多種火元素超凡能力的超凡者來說,可以通過火元素超凡能力,直接制造火源,點燃可燃物。
從而至少跳過引火源和助燃劑這兩項要素,能級層次較高的火元素超凡者,甚至連可燃物這項要素都能跳過,直接憑借火元素創造一團火焰。
而對一個覺醒火焰類高位格異能的異能者來說,甚至完全不需要借助任何外在的超凡因素,只憑借想,就可以憑空創造火焰。
三種生命體,使用三種不同的能力,通過三種不同的方式,達成制造一團火焰這個目標。
現象雖然相同,內中的實質卻大相徑庭,這一點正是位格最明顯的表征。
從這個例子也能看出,位格越高的存在,受到的限制約束,也就越少。
具體到天賦異能,位格越高,可供開發的潛力也就越大,上限也就越高。
同時也意味著天賦異能,本身越加的獨一無二。
這種獨一無二,正是天賦異能最主要的一個特性。
除了這種獨一無二性,天賦異能還有另外一個不那么明確,但卻很重要的特性。
這種特性具體表現在天賦異能的作用原理以及作用損耗。
修行各種系統性的超凡體系,構筑起的各種類超凡能力,其作用原理往往非常明確,作用損耗也非常清晰。
譬如說馬洛里學長修行的風元素主宰道路,修行之初,需要通過特殊的冥想法,在物質軀體內構筑風元素靈性能量池。
基于風元素能量池,就可吸收儲存大量的風元素靈性能量。
之后洗練強化改造物質軀體,溫養精神意志,培育精神力量,構筑風元素超凡能力,都需要消耗風元素靈性能量。
發動各種類風元素超凡能力,所能表現出的破壞能級,很大程度上也依賴于消耗風元素靈性能量。
而覺醒電磁掌控的應學弟,在使用類雷元素超凡能力的時候,就不需要受到類似元素能量池這樣的限制。
他完全可以憑借自己的心意想法,任意調動宇宙中存在的一切電磁現象電磁力量。
甚至于當他自身的認知發生改變的時候,他同樣能夠調動宇宙中存在的雷元素靈性能量。
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樣的異能與其說是超凡能力,不如說是某種位格較高的權柄。
這種權柄發端于生命體自身的原始靈性,其實質已經觸及宇宙的基礎法則。
說到這里就要引出我們本堂課的第二部分主要內容,也即有關于異能的兩種主要分類方法。
宇宙中無數的強者,都曾經研究過天賦異能。
只是由于獨一無二這一底層特性的存在,導致各個強者研究出來的結論往往大相徑庭。
關于異能的分類方法也同樣如此。
包括淺層無限星辰海在內,各個不同層次的宇宙空間中,迄今為止都沒有誕生一套完善,廣為大家所接受的分類標準。
今天給大家介紹的幾種分類方法,主要是流行在北冕座主星團以及始龍座主星團內的幾種主流理論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