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武漢連環殺人案張明高(四)
張明高通過上兩次的搶劫,總結了一下經驗,覺得這種方式不太靠譜,大街上看著別人穿的挺好,但身上也不一定有錢,完全就是看天吃飯,必須得換一種方式。
思來想去,他覺得如果去有錢人家里搶,應該比較可行,但問題又來了,入室搶劫的話,一個人肯定不行,必須得找幫手,這個人必須得膽大,敢下死手,而且人還得靠譜。
張明高最開始想到的是他同學陳繼賢,不過又覺得他膽子太小,偷個東西還行,搶劫殺人的話,終究差點意思。
猛然間他又想到了自己之前的一個同事,這小子叫宋建廉,1960年出生,比張明高大三歲。
宋建廉之前上班的時候,就不干正事,偷雞摸狗,打架斗毆,什么都干,而且還經常無故曠工,和領導也有矛盾,后來被廠子開除了,他意見很大,對單位和領導,都有很深的怨恨。
就因為這個原因,張明高找到了宋建廉,簡單的寒暄了幾句之后,張明高問宋建廉:“你離開廠子這段時間,都在忙啥呢?”
宋建廉嘆了一口氣說道:“哎,還能干啥啊,也找不到啥正經工作,天天在家里閑著,都愁壞了!”
張明高聽出來了,宋建廉挺著急,肯定是想賺大錢,但是沒有路子。
張明高心里有底了之后,沒有再說什么,簡單的和他聊了一會,就告別離開了。
又過了幾天,張明高把宋建廉約到了一個高檔飯店里,兩人見面之后,張明高非常大方,點了一大桌子好酒好菜,給服務員小費也毫不在乎。
兩人喝了一會酒之后,宋建廉先忍不住了,他張口問張明高:“兄弟現在混的不錯啊,有什么好路子,也帶上我一個唄!”
張明高笑了一下,反問宋建廉:“你想跟我一起發財嗎?”
宋建廉趕緊點頭:“這還用問嗎,你看我都三十多了,現在連工作都混沒了,窮的都快吃不上飯了。”
張明高話里有話的試探道:“現在發財的路子很多,就看你敢不敢干了,想要發財的話,膽子必須大,下手必須狠,而且嘴巴要嚴實,你要是想跟我干的話,不能跟任何人說,連自己的老婆孩子都不能說。”
宋建廉想都沒想,馬上答應了:“你放心吧,咱倆都認識這么多年了,我是啥樣人,你還不知道嗎,只要是能發財,我啥都敢干,你就別繞彎子了,就直說我能干啥吧。”
張明高見火候到了,直接亮出了底牌:“搶劫你敢干嗎?必要的時候還得殺人。”
宋建廉其實也想到了,但他已經窮瘋了,一咬牙就答應了:“無所謂,我能干。”
宋建廉又問張明高:“兄弟,你這么多錢,都是搶來的嗎?”
張明高也沒瞞著他:“你知道最近武漢發生的那幾起案子吧,我告訴你,都是我干的,警察根本就抓不到我。”
宋建廉聽了之后,非常的震驚:“兄弟,你可真牛逼,我早就想干這事了,就是沒有槍,你手里有槍,咱倆肯定能干大事。”
一頓飯之后,兩人算是達成合作了,初步的計劃,是準備沖著做生意的老板下手,于是接下來,兩人開始尋找目標。
幾天之后,兩人在武漢揚子街市場轉悠的時候,張明高碰到了一個自己的小學同學,這小子叫熊宗碧,和張明高同歲。
熊宗碧當時開了個小飯店,生意也不好,賠了不少錢,正為生計發愁呢,張明高覺得可以拉攏一下。
和拉攏宋建廉的方式一樣,吃喝玩樂一條龍安排下來之后,熊宗碧撂下一句話:“只要是能賺錢,啥事我都敢干,殺人我也不在乎。”
團伙加入新人之后,三個人來到張明高的出租屋,開始商量具體的搶劫計劃,現在有人有槍,那就不能小打小鬧了,必須得干點大事。
可是想要干大事,那就必須得有靠譜的信息,這三個小子都窮了這么多年了,根本就不認識有錢人,說白了就是人脈圈子不行,不知道該從何處下手。
幾個人正著急呢,熊宗碧突然說道:“我認識一個朋友,我覺得他挺靠譜,說不定能幫上我們。”
熊宗碧這個朋友叫彭毅,1959年出生,他開了一個百貨商店,在漢正街混了挺多年,對周圍的商戶都非常了解。
熊宗碧覺得可以拉彭毅一起入伙,張明高有點猶豫,畢竟這可是掉腦袋的事,不可能隨便拉人進來,于是他讓熊宗碧去試探一下彭毅,看他什么反應。
幾天之后熊宗碧高高興興的跑回來告訴張明高:“搞定了,彭毅可以給咱們提供情報,只要不用他動手就行,事成之后給他點錢,他肯定不能跟別人說。”
張明高還是不太放心,于是在熊宗碧的介紹下,自己親自見了彭毅幾次,最后彭毅向張明高保證:“我只賺我的信息費,你們究竟干什么,我也不打聽,和我也沒關系,這事我保證不往外說,說了對我也沒什么好處。”
張明高最后決定相信彭毅,就這樣,1990年8月份,張明高的四人團伙,終于正式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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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彭毅落網后交代,張明高定了幾個規則:第一、每個人都要有代號,相互之間不能稱呼真名,必須以代號相稱。
第二、只能在漢正街和揚子街干活,其他的地方一律不去。
第三、彭毅只負責提供信息,剩下的事,由其他三人來做。
第四、每次到手的錢,拿出來百分之十給彭毅,剩下的三個人平均分。
規矩定好了之后,張明高把兩把五四手槍拿了出來,交給了宋建廉和熊宗碧,并教會了兩人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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